【遙控無人機操作證規範】
依據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,下列遙控無人機之操作人應經測驗合格,由民航局發給操作證後,始得操作:
- 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。
- 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2公斤以上未達15公斤且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。
- 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15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。
【遙控無人機操作證規範兩大主軸】
法人(政府機關、學校、公司)
- 不同於自然人,因執行業務需要,不論起飛重量多少,一律需要專業操作證,才可飛行。
- 依「重量」及「業務需要」選擇基本級或高級。
自然人
- 未達2KG:個人休閒娛樂需求,以市面上DJI為主的無人機如Spark、Mavic 系列、Phantom (精靈)系列等等,基本上不需要操作證就可以在綠區飛行,但必須遵守不可逾400呎的限制。
- 2KG以上:依重量可選擇考「普通操作證」或「專業基本級操作證」,不可解除逾400呎操作限制。
- 15KG以上:至少需要持有專業基本級或以上之操作證才能操作。